您好,欢迎访问洪震南博客!
  • 如果您觉得本站非常有看点,那么赶紧使用Ctrl+D 收藏吧
  • 网站所有资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许蒿谨慎农资赊销!4人合伙骗取价值14万元化肥获刑!-华北大化化肥

全部文章 admin 2020-04-08 300 次浏览
网站分享代码

谨慎农资赊销!4人合伙骗取价值14万元化肥获刑!-华北大化化肥

春耕用肥的关键时期,是农资销售的旺季,经销商也开始积极卖货送货。然而,农资产品季节热卖、周期短收益大,同时又存在赊销的顽疾,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农资的“小算盘”。
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田某等合同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显示,四名被告人通过赊销的手段,骗取价值14.4万元的化肥,构成诈骗罪,被吉林省干安县人民法院判处两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看准农资赊销套路骗取近40吨化
春耕用肥旺季,在被告人田某的安排下,何某、李某、王某以种地为由,与***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签订998袋(每袋80斤)化肥的购销合同,总价合计144710元,但并未付款。
判决书显示,田某本人并未种地,为了赊到化肥,遂安排上述其他三名被告(种植户)签订赊购合同。在田春某的供述中得知,他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还这些肥料赊款。
签订合同的当晚,经四名被告人商议,其中480袋化肥以每袋130元作价卖给田春,然后田某陆续以100元一袋的低价,将10多吨化肥出售给种植户。其他三名报告人则在签完赊销合同后,分别从田某处获得数额不等的现金报酬,许蒿剩余的肥料款则被田某挥霍一空。
继续赊购意图“补锅”骗局败露被抓
在赊完40吨化肥之后,业务员张某了解到田某并未种地而且开始卖肥的情况,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骗局败露后,田某又打起了利用赊销来“还账”的注意,还上已被低价卖掉的化肥。上述四名被告与王某签订化肥购销合同,赊取王某价值62350元的化肥430袋(80斤/袋),用于归还张某。
在接到报案后,干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随即传唤田某到案,何某、李某也在丹东站售票厅被抓获,王某则主动投案自首。
构成诈骗罪主谋被重判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伙同何某、李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种地用化肥,与他人签订赊购化肥协议,骗取他人价值人民币144710元的物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了解,法院判定,被告人田某认罪态度不好,酌定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田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二、被告人何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三、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四、被告人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农资诈骗为农资赊销敲响警钟不熟悉千万别乱赊销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某地农资诈骗案”的新闻,犯罪嫌疑人以包地为名,到力角等地,以赊销的名义进行化肥购买,先后诈骗农资经销商11次。直到现在还款找不到人了,才直到上当受骗!
无独有偶,一个农资经销商对我说了另外一件事,说他以后坚决不对种地大户做赊销生意,尤其是外来包地的,因为一旦天气出现问题,这些种地的跑的跑,不跑的也会从种子开始,肥料,农药挨个找个遍,说是我们产品的出了问题,反正就是各种借口不给结账,甚至有的还打闹着要求赔他们损失。
农资赊销已经成为了农资行业的一颗毒瘤,烂账死账层出不穷;但是,随着种地大户的出现,赊销的风险越来越大,一笔死账就有可能让一家零售店关门歇业。
有人会说:赊销都赊销不出去呢,你竟然说让我不要赊销了,我直接关门不干算了!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如果你被几个大户给坑两次,你这搭功夫赔钱不说张韶轩,还真有可能辛辛苦苦白干一年。
这农资诈骗新闻为农资行业的赊销敲响了警钟,谨慎赊销,尤其是在面对种植大户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授信考核,不清楚,不熟悉人,一定要做到不赊不欠,坚决不能上当受骗。
另外,我们真的想问一句:
农资生意真做到如此的地步了,你什么都不熟悉,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种地的,就敢把肥料赊销给人家,让人家拉走?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每天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