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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教务处祖先崇拜文化-柏氏古今

全部文章 admin 2019-06-07 25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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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崇拜文化-柏氏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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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崇拜文化

祖先崇拜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的一种颇具特色的文化现象,无论是改朝换代、政权更替,还是战争迭起、宗派纷争,亦或是近现代西方思潮的冲击以及国内各种政治运动的打压,都没有能完全摧毁这个根植于社会底层的精神文化堡垒。当前,全社会倡导构建“共有精神家园”,祖先崇拜现象应该引起主流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此,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并探寻祖先崇拜这一中国人特有的民间信仰现象。一、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特点分析祖先崇拜并不是中国独有的民众信仰现象,在世界各国尤其是东南亚各国都存在祖先崇拜的现象。认真比较梳理中国的祖先崇拜文化现象,有以下几个特点:1.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在当今社会,中国的祖先崇拜文化现象有多种表现形式: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祭祀仪式到一年365天节气时辰的民俗活动,从遍布各地的先祖陵墓、宗庙寺院的修复重建到各种社团组织蓬勃兴起以及学术研究的百家争鸣,等等。这些丰富多彩的祖先崇拜文化现象既体现了国家层面对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的开明开放的政策姿态,同时也调动并催化了社会民众潜在的精神需求赵尔玲。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祭祀仪式看,上至国家体制层面、由不同层级现任行政领导主祭的神圣而隆重“官祭”,下至百姓居家堂屋设置的“牌位祭”以及“清明节”的墓祭、“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的“路祭”,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庙祭、族祭、家祭、像祭等等,这些祖宗崇拜祭祀仪式形式各异,同时并存,既无贵贱优劣之别,也无是非对错之争,各行其是,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充分体现了中国民众信仰的包容性和多样化。尤其是台湾的神农大帝宫庙举行“谢土”仪式和“建醮”仪式,将祭典大礼与民俗活动有机结合,更是显示了民间祭祀活动的巨大生命力。[1]从传统节日习俗来看,目前中国文化促进会已将“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这七大传统节日打包申遗,其中,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是众所周知的祭祀祖先的节日,而传统节日中的除夕、寒食节、中元节等节日习俗的发源均与祖先崇拜相关,此外,各种民间信仰人物的诞辰和忌日都有民俗活动举办,仅农历二月就有多种民俗活动,如:二月初一是中和节,太阳生日;二月初二是春龙节,又叫龙抬头、青龙节,是佛教中济公菩萨生日;二月初三是神话中文昌帝君诞辰;二月十五是道教中九天玄女娘娘诞辰,道教中太上老君、精忠岳王诞辰;二月十九是佛教观世音菩萨诞辰;二月二十一是佛教普贤菩萨诞辰。此外,还有诸多的祖先圣贤的诞辰日,如:伏羲诞辰是五月十三(传说中龙的生日),炎帝神农诞辰是四月二十六,黄帝诞辰是三月初三,诸葛孔明诞辰是七月二十三,孟子诞辰是四月初二,释迦佛陀诞辰是四月初八朱琦郁,[2]台湾信众则将农历七月初七认定为神农大帝的升天日,等等。民众根据个人的信仰在这些传统节日开展各种形式的祭祀仪式活动,以表达个人的信仰与敬畏。从全国各地修复重建各种先祖陵墓、宗庙寺院的情况看,更是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如:坐落在河南省淮阳县城北1.5公里的蔡河北岸的太昊伏羲陵于1985年进行了全面整修,并于1993年农历二月初二,举办了“首届中国龙都朝祖会”,对中华始祖太昊伏羲氏进行了隆重的纪念。炎帝陵位于湖南株洲炎陵县的鹿原坡,自1986年以来,中华民族始祖神农炎帝的陵寝经过多年的修复与再建工程,目前修建后的炎帝陵,古朴凝重,蔚为壮观,并于1993年开始恢复了由各级政府主持的公祭炎帝陵活动。黄帝陵位于陕西黄陵县沮水之畔的桥山,1992年8月开始对黄帝陵进行了一、二期的整修工程,已初步展现出黄帝陵宏大、庄严的气势。此外,坐落在河南的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的炎黄二帝巨塑工程于2006年底全部完工;坐落在湖北随州的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于2010年6月完成了2亿多元的再建扩建工程;湖南的会同、安仁等地也在修建炎帝故里八大景区和炎帝尝药广场。这些祭祀活动场所的修复重建为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传承延伸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上述丰富多彩的祖宗崇拜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黄帝陵基金会、炎帝陵基金会、湖北省炎帝神农故里建设基金会、河南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等相继成立,在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的引导下,上海市、天津市、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福建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相关省市均成立了炎黄文化研究会,湖南神农炎帝研究会、山西省炎帝文化研究会、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青海江河源文化研究会等一批学术性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主办创办了各种学术论坛和学术刊物,助推各种学术研究活动的蓬勃开展。与此同时,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以及历史、考古、宗教等各类学科都有相关学术论文进行深入的分析、剖析、探寻、研究程彤颜。有的从历史向度进行探源,如《周代祖先崇拜的世俗化》(作者陈筱芳,发表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12期)、《试论春秋时期的祖宗崇拜》(作者晁福林,发表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02期)、《宋代的宗族祭祀和祖先崇拜》(作者王善军,发表于《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03期)等等,有的针对民族、地域的现象进行剖析,如《论壮族的祖先崇拜》(作者黄鹏,发表于《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08期)、《藏族传统观念中的灵魂观念与祖宗崇拜》(作者孙林,发表于《西藏研究》2007年03期)、《土家族祖先崇拜略论》(作者游俊,发表于《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04期)等等,还有的进行个案调查实证研究龙膜怎么样,如《祖先崇拜的社会功能——基于湖南石村的实证分析》(作者朱雄君,发表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01期)。丰富多彩的祖宗崇拜文化现象引发了学术界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同时也推动着学术界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再认识、再思考。2.文化传承延绵不绝。祖先崇拜文化现象在我国历时久远,历经几千年的风风雨雨,虽然也曾盛极一时,也曾奄奄一息,但是至今仍保留延续下来,显示出了其顽强的生命力。从目前考古的资料表明,我国的祖先崇拜至少可以上溯至新石器时代中期(公元前4500-4200年),在刘莉撰写的《中国祖先崇拜的起源和种族神话》一文中,例举了四种祖先崇拜形式:一是“集体祖先崇拜”,表现在陕西南部龙岗寺仰韶文化早中期的墓葬文化中(公元前4500-4200年),150个祭祀坑分布在168座墓葬周围,祖先包括所有死去的成员,没有贵贱高低之分;二是仰韶文化史家类型(公元前4300-4000年),在陕西中部的史家遗址中,某些女性死者从“集体祖先”中被排除出来,虽然仍是无等级社会,但是已经开始出现不同的社会次组织之间的不平等;三是针对个人的祖先崇拜仪式,在青海的阳山墓地(公元前2500-2300年,马家窑文化半山类型中晚期),出现了个别成员享有较为特殊地位的墓葬;四是祖先崇拜仪式变成了社会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这体现在山东诸城县呈子遗址及其他龙山文化遗址中,根据随葬品的情况,墓葬出现了等级,祭祀坑紧密分布在大型墓葬周围,社会等级分化加剧,但仍然保留着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制度。[3]从文字记载看,甲骨文是现存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甲骨文的“且”是“祖”字的古体,是画作男性生殖器的形状,体现了对父系社会血缘关系的维系和崇拜。由于甲骨文记载了殷人对祖先神进行祭祀的卜辞,由此推断,我国祖先崇拜从文字记载考察,至少可上溯至商代。在章宗文和虞宁合写的《试论殷商时期祖先崇拜与祭祀形式》一文中,他们从解读甲骨文文字入手,例举了殷人对先公、先王、先妣实行单祭、合祭、特祭、周祭等四种祭祀形式。[4]刘源在其《商代后期祭祖仪式类型》一文中,根据祭祀动机,把祭祖仪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具体目的(或有短期性目的)之祭祀仪式,另一类是无具体目的(或有长期性目的)之祭祀仪式。据相关史料记载,到商代就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系统化的祖先崇拜仪式。商人祭祖包括“周祭”和“选祭”,“周祭”即普遍祭祀,“选祭”即选择五系之内的直系祖先若干位一次合祭。商代规定,同一氏族的人在宗庙祭祀,同一宗族的人在祖庙祭祀,同一家族的人在祢庙祭祀。祭祖范围的差别,表示血统上的亲疏。到周代就确定了严格的宗法制度,国家有太庙,宗族有宗祠,家庭有祖龛,供立祖宗牌位,岁时祭神。而且,在日益完善起来的宗法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一整套宗庙制度也逐步形成了:天子设七庙(太祖与三昭三穆);诸侯设五庙(太祖与二祖二穆);大夫设三庙(太祖与一祖一穆);士设一庙;庶人则无庙而祭于寝,如此等等。这种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直沿用到封建社会的解体。[5]辛亥革命宣告了长达2000余年的封建帝制的灭亡,随着西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规模东渐,新文化运动、移风易俗运动兴起,祖先崇拜文化现象出现了不平衡的变化:汉族的变化大于少数民族的变化,沿海地区的变化大于内陆地区的变化,文化先进地区的变化大于文化落后地区的变化,上层人士的变化大于下层人士的变化,城市的变化大于农村的变化。[6]新中国成立以后丽萨榕,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经历了包括文革“破四旧”在内的更彻底的移风易俗运动,社会上祭祖敬宗的风俗曾一度处于地下状况。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海峡两岸的交流正常化之后,祭祖敬宗成为连接两岸的血缘纽带,祖宗崇拜现象开始复苏并盛行不衰,这种延绵不绝的祖宗崇拜现象不能不说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奇迹。3.观念形态独树一帜。我国的祖先崇拜是以生命和血缘为中心展开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的,同时又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宗教文化最本质的区别。我国原始的祖先崇拜是以祈福禳灾为主要目的,这一点与其他国家祖先崇拜的动机和功能基本相似,没有显著的差异。甲骨文中大量的避祸、乞福、祈雨、求年等卜辞,都是殷人将生活中遇到的方方面面问题均求助于祖先神,希望得到祖先神的佑助,亦或间接地通过祖神向上天表达愿望,以求得到保护。[7]尽管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主观臆想,但就其客观作用来看,当氏族面临灾难之时,祖先崇拜能够赋予氏族成员勇气和力量,使他们心理上得到抚慰,在绝望的情境中怀有憧憬;而当氏族成员享受难得的宁静幸福之时,他们又相信这是祖先在保佑他们,是祖先在赐福给他们,从而使其保持敬畏之心。西周时期,祖先崇拜开始和宗法、孝德发生密切的关系,祖先崇拜的宗教目的和其新增的道德意义结合在一起。西周宗法采用了宗教祭祖的形式,并吸取了孝亲道德的精神,以突出尊祖之意,将原本属于祖先崇拜的祭祖、属于亲子道德的孝纳入了宗法的范围。春秋时期,祖先崇拜活动被赋予的宗法意义和道德色彩,家族和父母自然被看做个人生命与价值的源头,祖宗身上被赋予了一些可代代传承的优良品质,宗庙祭祀的延续与宗族利益密不可分。[8]随着宗法制度的结束,祖宗崇拜的功能和目的又有了新的变化,功利性逐渐减弱,章吉仁亲情怀念、情感寄托的色彩逐渐浓厚,文化传承、血缘纽带的功能被日益强化,祖先庇佑的主观愿望与道德约束的客观效果均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中国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独特功能日益显现。二、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现实价值对于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祖先崇拜文化现象,我们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等闲视之,而应该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分析利弊,了解因缘,把握动态,研究对策,因势利导,促成其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认真思考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现实价值,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血缘纽带。祖先崇拜文化中的关键词就是“血缘”二字仙班校园2。当前无论是海外华裔的“寻根”,还是台湾人的“认祖归宗”,可以说都是中国祖先崇拜现实价值的体现。中国人不仅认为包括自己生命以及所有的一切均来自于祖先,而且认为每个人都是祖先系统中的一环,死去的人是现在人的祖先,现在的人是将来人的祖先,家族中的宗祠和祖先代表着个人与天命的关联,这种力量不仅超越了生命人世,甚至超越了天地万物。而祖先崇拜的作用,“主要是纪念祖先的功绩,借用祖先崇拜来加强共同的血缘关系,以巩固以血缘为基础的内部团结,以及明确人们之间的辈分关系”[9]。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身份认同,既跨越了空间的概念,也超越了国籍身份的概念。随着当今社会流动的加速,人们从甲地到异地,从此岸到彼岸,从这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容易混乱的就是身份认同,最难以适应的也是很难被人身份认同。中国人不管身在何处,也不论贫穷富贵,虽然也有意识形态的差异,但是对于祖宗崇拜文化现象的认同形成了一条无形的血缘纽带,把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说国语的人都连接在一起,这种不是宗教胜似宗教的民间信仰,由于其酝酿了几千年,弥久愈香,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2.情感寄托。我国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经过数千年的传承,早已内化为民众的情感密码,“每逢佳节倍思亲”成为所有中国人的情感共识。中国人对祖先的情感体现在显性和隐形两个方面。在显性方面,主要体现在春节、清明、中秋等几个重大的祖先崇拜节日上。虽然很多传统仪式被人们忘记了,但“回家过年”“回家祭祖”作为强劲的文化密码却被保存下来,成为一种认宗寻源的文化仪式。世界上从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在这些节日里进行大规模的人员流动,2014年春节期间,国内民航共执行航班56329班,旅客运输量769.4万人次;全国道路水路共安全运送旅客4.43亿人次,其中道路运输4.33亿人次,水路运输991.2万人次。而紧接其后的清明节郭正利,仍然是人员流动频繁,仅绍兴市的道路运输就发送旅客189万人次。据民政部公布,2014年4月5日至7日,全国150个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共接待祭扫群众1221.1万人次,疏导车辆168.1万辆。2014年的清明节,由于国家提倡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网络祭扫、集体共祭、踏青遥祭等现代方式被更多群众所接受。[10]在隐形方面,各种文学作品、戏剧戏曲,各类影视传媒、现代信息手段,都成为民众表达对祖先怀念、思念、悼念、纪念等情感的渠道。中国最早的祭祀诗歌《九歌》、《周颂》等传颂至今,韵味无穷;台湾作家刘台平的一部“散文化”小说《眷村》,道出了老一辈无尽的乡愁和“无根”一代寻找文化归宿的沧桑历程,感人至深;阿勒长青的一曲《怀念祖先》唱出了对彝族祖先的颂赞怀念之情都市奇人录,情深意长;正在拍摄制作的40集史诗大剧《英雄时代·炎黄大帝》令人翘首期盼……这些通过各种渠道表达的情感寄托,让生活在高速运转中的当代人,能够有机会释放情感淤积,收到精神慰藉的效果。3.道德约束。在中国几千年的宗法社会里,统治者们习惯用“道德”去组织并管理族群,祖先崇拜本身就是治国安邦的手段,因而也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祖先崇拜的道德约束作用,主要体现在“敬畏”二字上。在祖先崇拜的民间信仰中,祖先是“神”,是“天”,能洞晓一切,掌控一切。祖先神是人格化的,人的一举一动祖先神都能够“看”得到:人如果作了好事,祖先神会行赏;人如果作了坏事,祖先神会惩罚。在中国人的传统词汇中,就体现了这种道德约束:“光宗耀祖”是一种赞扬,更是一种激励;相形之下,“有辱门庭”、“伤风败俗”、“孽子孽孙”等词汇是一种谴责,更是一种道德审判。因此,对祖先的“敬”,不仅仅体现在祭祀仪式、民俗活动这些外在形式上,还要将“敬”内化为效仿先祖的精神动力和心理需求,要把祖先坚忍不拔的意志、战胜困难的勇气、开疆拓土的力量等精神,内化为个人的优良品质,坚持做好事行善事;对祖先的“畏”,也是要内化为一种道德约束,对个人的行为举止要设立道德底线,让人不能为所欲为。三、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发展趋势传承了几千年的祖先崇拜文化现象,既留有中国封建宗法观念的痕迹,又获得现代社会各阶层民众的追捧,既是一种民间信仰,又是一种心理需求。如何看待并处置这种利弊共存的社会文化现象,很值得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并进行深入探讨。笔者认为可以向三个方面发展:1.褪去封建宗法的色彩——融入现代化。中国的原始祖先崇拜虽然早于封建宗法制度的形成,但是历经了几千年封建宗法制度浸润和包装,已然与封建宗法制度形成一体,使我国的祖先崇拜带有非常明显的封建宗法色彩。中国的宗法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的“遗产继承法”,在这个制度中,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分成许多等级,联系这种等级关系的是血缘,维持这种等级的则是礼制。其结构为:一是广泛实行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二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三是家、天下同构,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统一;四是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的宗庙祭祀祖先仪式,“既是人对神祈求福佑的活动,也是子孙孝敬祖先的规范化行为;既是人与神的交往,又是宗族内部上下尊卑关系的展现和强化。”[11]在这种宗法制度下,古代皇帝自称天神下凡,不需要一个比皇帝级别更高的宗教教主存在,祖先崇拜也就仅仅只是一种仪式而已。因而,在网络上有人调侃:中国历史上好像从来没有一个宗教在全国占据过统治地位,太上老君、观音菩萨什么的好像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个友情客串的角色。由于封建宗法制度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精神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因此,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发展趋势,首先必须从理论上与封建宗法制度进行甄别、辨析,厘清认识误区,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异;其次在舆论宣传上要切割、撇清祖先崇拜与封建宗法制度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和引导;再次要在实际生活中清除封建宗法制度对祖先崇拜文化现象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去其糟粕,正本清源,让祖先崇拜融入现代社会,成为推动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2.脱去原始宗教的外衣——走向世俗化。南昌大学教务处原始宗教是相对于一神教而言的多神教,其表现形态多为植物崇拜、动物崇拜、天体崇拜以及与原始社会存在结构密切相关的生殖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12]体现了早期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和依赖,由此产生神秘感,然后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种种外部自然力拟人化,把它们幻想为能够施恩赐福、制造灾难的超自然、超人间力量,这就产生了自然神。这种由于对外部自然界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而形成的对自然事物的崇拜,就是最原始的宗教现象。[13]世俗化就是非神圣化。宗教世俗化是指宗教在其发展中由于世俗社会的影响、振荡和冲击而导致神圣性、神秘性逐渐淡化,并使宗教各个方面与社会现实的关系日益密切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进程而出现梁佩玲老公,并在全球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下王新博,变得越来越明显。[14]世俗化的过程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变化,即指人类社会各个领域逐渐摆脱宗教之羁绊,社会种种制度日益理性化;二是宗教本身的变化,即传统宗教神学教义中的神圣性质、宗教组织的神圣成分、宗教礼仪的神圣气氛越来越少,传统宗教不断调节自身以适应社会世俗化。中国的祖先崇拜一方面保留有原始宗教的痕迹,另一方面又因为西周的祖先崇拜加入了宗法、孝德等因素,具有浓厚的宗法性和道德色彩,因此有学者认为:“西周春秋祖先崇拜具有宗法性和道德性,标志着祖先崇拜世俗化,虽然世俗化并没有改变其鬼神信仰的本质,但使其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宗教的范围。”[15]在西周进入封建社会之后,中国的祖先崇拜既没有演变上升为国家宗教(有学者认为具有宗法和道德色彩的“儒教”是历代中国封建王朝的“国家宗教”[16]),也没有像其他民间宗教那样“怀有拯救下层人民的使命感,受到统治阶级的诋毁、迫害和镇压”而消亡[17],更没有接受其他世界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的改造,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文化现象。而在现实生活中,中国民众对祖先崇拜主要诉求是消灾治病、人丁兴旺、五谷丰登,是现实的功利主义信仰,不是寻找自己的精神支柱,而是寻求满足现实愿望。上述这些中国祖先崇拜的特质,是走向世俗化所具备的独特条件和天然基因。  中国的祖先崇拜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宗教,但确实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民间信仰,也可以认定为是一种世俗化的宗教现象,因此,走向世俗化也应该是祖先崇拜发展的一种理性选择。3.构建现代人的“精神家园”——探寻东方世俗文明。精神家园是指人的精神支柱、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是一个包含文化体验、认知模式、心理状态、情感方式、价值观念等要素在内的精神文化系统,是人们对生活意义、生存价值和生命归宿的一种精神和文化认同。[18]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以及民间信仰均属于精神家园的范畴,具有其内核作用。文明指的是人类生活的进步状态。从静态的角度看,文明是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进步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文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化发展的过程。世俗文明的基础,是承认人性格方面的合理性——至少是存在主义意义上的合理性,强调现世生命和利益的实证性,其中包括现世现报的“实时性”抑恶扬善。承认人性和利益以及个体生命的价值和平等,就必须承认利益冲突的必然和永恒。这正是世俗文明的内在结构稳定性的根源。[19]在有的学者论述中,把世俗文明与西方文化划等号,在清华大学“中西文化的关系史”第五讲的课件中,其课题为“西方世俗文明对中国的影响”,把中国以西包括中亚。西亚、中东等国家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统称之为“西方世俗文明”。[20]其实,西方的文化结构,并不完全是“世俗文明”,而是宗教文化、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三足鼎立,独具格调又互为补充,三者共同主导了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为西方文明的全面发展与演进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与作用。中国没有西方的宗教传统,其最大的特点是重人文、重现世、重人间大玩主之地殇,伦理色彩比较浓厚。“神圣”在古代的意义偏向于“圣人之言”,即以孔子、老子为代表的诸子所主张的“圣人之德”、“兼济天下”、“大仁”、“大德”等。到了现当代,随着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以及西方文化的影响,“神圣”一词也具有现代西方文化的色彩,如重理性、重超越价值、终极价值等等。[21]因此,中国祖先崇拜走向世俗文明,既具有中国文化兼收并蓄思想传统和开放包容的心理基础,也具有现代化、市场经济等社会基础,还具有世俗化的民间信仰,充分显现出其发展和提升的优势和条件。东方世俗文明的设想与期待为:以祖先崇拜为精神内核,形式上去制度化(社团化)、去一统化(多元化)、去神圣化(世俗化)。在内容上突出三个方面:科学——包括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发展观;人性——相对皇权和神权而言,解放个性,倡导理性;和谐——完全体现中国元素。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期待学术界同仁们的争鸣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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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柏氏古今